鲜世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鲜
世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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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6月 | 18日 | 20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五月 | 廿三日 | 戌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壬午 | 戊午 | 壬戌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水火 | 土火 | 水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鲜】鲜这个字用于起名寓意多样,既可以表示新鲜有活力、美食美味,也可以表示独特、愉悦、清新,还可以与历史联系,寓意时代的发展和继承。
【世】世字寓意着生命的延续和万物的蓬勃发展,代代相传的文化传承,名声长存,繁华昌盛,和平共处,以及桃花源般的完美生活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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鲜 | 鮮 | 14 | 金 |
世 | 乫 | 5 | 金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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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8】 | 【22】 | 【14】 | 【10】 | 【31】 |
【金】 | 【木】 | 【火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铁镜重磨)权威显达,博得名利,且养柔德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秋草逢霜)秋草逢霜,困难疾弱,虽出豪杰,人生波折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不能有所伸张,徒劳无功,身心过劳而病弱,尤其易患脑溢血、心脏麻痹等疾病。 (凶)
读音:xiān |
繁体:鮮 |
笔画:14 |
部首:鱼 |
鲜字是什么意思:鲜一般指明洁美善,新的,有光彩的,滋味美好;也指少,不多,如鲜为人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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鲜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相然切,音仙。魚名。出貉國。【禮·內則】冬宜鮮羽。【註】鮮,生魚也。又【玉篇】生也。【書·益稷】暨益播奏庶艱食鮮食。【傳】鳥獸新殺曰鮮。【儀禮·士昏禮】腊必用鮮。【疏】義取夫婦日新之義。【左傳·襄三十年】唯君用鮮。【註】鮮,野獸也。又【廣韻】潔也。【易·說卦】爲蕃鮮。【註】鮮,明也。又【釋名】鮮,好也。【玉篇】善也。又國名。【後漢·東夷傳】昔箕子避地朝鮮。又【鮮?傳】鮮?者,依鮮?山,故因號焉。又山水名。【水經注】北鮮之山,鮮水出焉。又姓。【後蜀錄·李壽司空】鮮思明。又鮮于,複姓。【風俗通】武王封箕子於朝鮮,其子食采於朝鮮,因氏焉。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?息淺切,音獮。【易·繫辭】故君子之道鮮矣。【釋文】盡也。又【書·無逸】惠鮮鰥寡。【傳】又加惠鮮乏鰥寡之人。【疏】鮮,少乏也。【詩·鄭風】終鮮兄弟。【箋】鮮,寡也。【禮·中庸】民鮮能久矣。【註】鮮,罕也。又少也。亦善也。【詩·邶風】籧篨不鮮。【箋】鮮,善也。【朱傳】少也。又【爾雅·釋山】小山別大山,鮮。【疏】李巡云:大山少,故曰鮮。【詩·大雅】度其鮮原。【傳】大山曰鮮。【朱傳】鮮,善也。又【正韻】與獻同。【禮·月令】天子乃鮮羔開冰。【註】鮮當爲獻,聲之誤也。又與犀同。【前漢·匈奴傳】黃金犀毗一。【註】師古曰:犀毗,帶鉤也。亦曰鮮?,亦謂師氏,總一物也,語有輕重耳。又【集韻】私箭切,獮去聲。姓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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鲜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李白的《子夜吴歌·春歌》:素手青条上,红妆白日鲜 |
读音:shì |
繁体:乫 |
笔画:5 |
部首:一 |
世字是什么意思:世指一生,一辈子,如今生今世;也指永远,从来,既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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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字详解:〔古文〕卋【廣韻】舒制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始制切,?音勢。代也。【詩·大雅】本支百世。又【論語】必世而後仁。【註】三十年爲一世。【左傳·宣三年】王孫滿曰:卜世三十,卜年七百,天所命也。 又【維摩經】大千世界。【註】世謂同居天地之閒,界謂各有彼此之別。 又姓。【風俗通】秦大夫世鈞。又與生同。【列子·天瑞篇】亦如人自世之老,皮膚爪髮,隨世隨落。【註】世與生同。 又【韻補】叶私列切,音薛。【詩·大雅】殷鑒不遠,在夏后之世。叶上撥。撥音撇。【晉書·樂志】匡時拯俗,休功蓋世。宇宙旣康,九有有截。 【集韻】書作?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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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鲍照的《拟行路难·其六》:丈夫生世会几时?安能蹀躞垂羽翼!弃置罢官去,还家自休息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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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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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